《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其他如入学、出国签证、迁户口等都需要用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生医学证明》会成为很多事项的凭证。作为人生第一证,具有重要意义,务必要终生妥善保管。
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
首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1.“粤省事”申领
《出生医学证明》应由新生儿母亲领取,新生儿母亲为中国公民的,可以在出院后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入口,登录“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申领”微信小程序,进行刷脸身份认证和分娩信息确认,填写新生儿姓名,邀请新生儿父亲刷脸身份认证,经新生儿母亲移动端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名确认,选取邮政速递到家领取或机构预约现场领取。
1.现场申领
现场领取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婴儿父母双方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和母亲及婴儿住院发票复印件。如因特殊原因产妇无法发起网上申领的,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提出申领,由签发人员按照现场申领流程协助其申领签发,留存实人影像资料。
现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地点
罗定市妇幼保健院门诊②号楼五楼出生证办证室。
现场办证时间
每周一、三(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6-3782053
监督电话:0766-3929875
注:无法刷脸认证申请需要到现场领取
二、《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注意的内容
①《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应在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领取。
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必须确定新生儿姓名,没确定名字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所载信息不得更改。若新生儿父母(监护人)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应在办理入户后,由公安机关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具体手续请咨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
③当您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后,请认真核对,严禁涂改、过塑或私自拆切副页。《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是由公安户口登记机关查验无误后拆切保留作为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的原始凭证,个人拆切无法办理落户。
④特别提醒:办证时除需要提供的材料外,不需附加任何前置条件和费用。